從教近30年,爲研究生開設的《文學翻譯》課上被(bèi)問得最多的一句話是:文學翻譯需要理論嗎?
對于熟讀辯證唯物主義原理的同學來說,理論指導實踐似乎是颠撲不破的真理,但想不到答案竟是“不需要”。
這一答案當然與文學翻譯自身的特點有關。與科技、法律以及醫藥類等非文學翻譯不同,
文學翻譯更多強調語言的模糊性和意義的不确定性,與所謂科學性背道(dào)而馳。
正如翻譯家孫藝風指出的那樣:無論從語境、修辭,還是從語體風格等方面(miàn)來考查,所有翻譯類型中問題最多、
最具挑戰的當屬文學翻譯無疑。海明威關于文學創作的冰山理論其實完全可以應用于文學翻譯:
文本字面(miàn)上的意義遠不及言下之意來得豐富而深刻,而貌似忠實的“詞對詞”翻譯其實最不忠實,
因爲文學文本的翻譯要求譯者不僅從文本指示層面(miàn),更要從文本意味層面(miàn)去分析。從這個意義上說,
文學翻譯既是“翻譯”,又是“創造”,是二者結合的“譯創”。落實到具體的翻譯方法,
則增譯、減譯、歸化、異化等皆爲其題中應有之義。惟其如此,譯者方能(néng)如英國大詩人德萊頓所言,
“完全沉浸在作品中,完全理解作者的天才和敏銳,理解主題的性質,以及作者在表達主題時所采用的藝術手法”,
從而實現藝術的再創造。
與之相反,具體到翻譯理論,尤其是來自異域的令人眼花缭亂的翻譯理論,則另當别論。譯界前輩王宗炎在一篇文章中曾說,
異域的理論往往對指導翻譯教學(以及翻譯實踐)起(qǐ)不到應有的作用。
這裏首先需要對中國傳統翻譯思想和翻譯理論與來自異域的當代西方翻譯理論加以區别。傳統翻譯理論往往是實踐(譯經)的産物,
如三國時支謙的“文質”論,晉代道(dào)安的“五失本,三不易”,鸠摩羅什的“得大意”與“文體”說,隋代彥琮的“八備十條”,
唐玄奘的“五不翻”等,言簡意赅,極爲警策。至于近世,無論徐光啓的“會通”說,馬建忠的“善譯”說,嚴複的“信、達、雅”,
傅雷的“神似”說,還是錢鍾書的“化境”論,大抵要言不煩,都(dōu)是以極其簡明扼要的方式對翻譯知識系統化的表述和解說,
即令初學者聞之亦當欣然會意。
西方古代翻譯理論與思想與中國極爲相似,如西塞羅主張意譯“風格”;
聖·哲羅姆強調“意義的轉換”;德萊頓在直譯、意譯之外,還提倡對文學作品進行“解譯”;
施萊爾馬赫提出翻譯是“闡釋”;其他如泰特勒的“翻譯三原則”,與嚴複的主張如出一轍,
正說明東西方傳統翻譯思想的高度契合。然而當代西方翻譯理論卻漸漸偏離了文學、
語言學而進入到社會學以及文化研究,女性主義、後殖民主義、結構主義、解構主義等各家學說的衆聲喧嘩,
各領風騷,如勒弗菲爾“操控”論,巴斯奈特“文化”翻譯觀,伊文-佐哈爾“多元系統”理論,
魯賓遜“意識形态身體學”等,而其中尤以奈達的功能(néng)對等理論以及紐馬克的語義翻譯和交際翻譯理論影響最大
——其對翻譯知識的明言化、條理化、圖表化訴求顯得異常明顯。但問題隻在于,正如美國批評家布魯姆所言,
上述“文化轉向(xiàng)”理論家皆可歸入“憎恨學派”:他們強調了文學翻譯的曆史、文化及社會背景等外部研究,
卻扼殺了文學自身的美感和想象力——這一類并非來源于翻譯實踐的理論顯然無法指導實踐:二者的關系正如
鳥類學家之于鳥。
借助于英國物理學家波蘭尼的意會知識理論,可以對上述問題有更爲真切的認識:波蘭尼將(jiāng)人類知識分
爲意會知識和明言知識,從意會知識到明言知識構成(chéng)一個連續體。意會知識的特點在于它的無意識性、個體性以及
特定語境性,即其作用的發揮依靠特定的情境與氛圍——它隻能(néng)來源于長期的經驗與體驗,而且很難與他人溝通和分
享。而意會知識與明言知識兩者之間的關系也并非簡單的并列關系,“意會知識是自足的,而明言知識則必須依賴于
被(bèi)意會地理解和運用。”一語道(dào)出意會知識的優先性。就(jiù)翻譯而言,翻譯實踐中學習者獲得的正是在具體行動中獲取
的知識,是意會翻譯知識;而翻譯理論旨在將(jiāng)翻譯實踐中獲得的知識條理化、公式化或者圖表化,形成(chéng)明言翻譯知
識。很顯然,翻譯意會知識難于明言知識,因此,大多數翻譯家對翻譯的深刻體味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但這
并不是說翻譯意會知識具有神秘性:它隻是受到人類理性認識能(néng)力的局限。
波蘭尼意會知識的優先性原理還體現在,意會知識的前提不一樣,即在做某事(shì)的行動中所擁有的知識來源不同時,
由意會知識提升出來的明言知識也是不同的。這一點對于我國當下的翻譯研究極具參考價值,
因爲西方的翻譯明言知識是在西方意會翻譯知識的基礎上提煉出來的,而西方意會翻譯知識的來源主要是印歐語之間的轉換活動,
用這種翻譯明言知識來指導中國學生學習和研究翻譯,既忽視了該知識的來源,也違背了意會知識優先性原理,顯然行不通。
如翻譯家出身的紐馬克本人曾坦承,他所從事(shì)的翻譯教學主要在印歐語之間進行,難度相對較小。而在英漢語言的翻譯及教學過程中,
由于兩種語言分屬不同語系,差異巨大,倘若一定要以交際翻譯理論來做指針,則無異于削足适履。
意會知識的優先性原理對于正确認識翻譯實踐與翻譯理論之間的關系也極具意義。衆所周知,個體在實踐中得到的全部知識裏總有一部分或許多是無法言傳的,
因爲它們同認識主體的身心融爲一體、不可分離,此即爲波蘭尼所謂的“涉身性”。語言是人類進行溝通的主要工具,
然而“言有盡而意無窮”,事(shì)實上,“一種無法詳細言傳的技藝不能(néng)通過規定流傳下去, 因爲這樣的規定并不存在。
它隻能(néng)通過師傅徒弟這樣的示範方式流傳下去。”隻有跳進遊泳池才能(néng)遊泳,隻有手握方向(xiàng)盤才能(néng)駕駛——而作爲當事(shì)人,
并不需要精通浮力公式或火花塞點火原理。中文翻譯家劉宓慶也一直主張:翻譯碩士研究生的報考條件,
應該不少于兩年的翻譯實務經曆,翻譯博士研究生則應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翻譯實務經曆,道(dào)理正在于此。
此外,民族文化對文學語言以及文學翻譯的影響也不容小視。其中有一些是外在因素,
但更多是作爲意會知識的隐性因素,在無形當中發揮作用。所以,筆者認爲,在理解和翻譯過程中,
首先應該準确把握意會/隐性知識,在語言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即海德格爾所謂“前背景”中理解文
學作品和文學語言。所謂譯者主體性,不應當是被(bèi)動處理信息,而是應當主動挖掘源語作者與譯入語受衆的認
知差異,通過與自身已有的認知結構相比較,并通過譯者的自反式隐顯知識轉換,有針對性地將(jiāng)原文中若幹意
會信息轉化爲明示信息,從而實現文學翻譯創造性地叛逆。仍借用王宗炎先生話說,當下諸多理論泛濫:方法
論者忘掉了人的主觀能(néng)動性,異域理論崇拜者忘掉了自身的思維能(néng)力,一言以蔽之,他們都(dōu)忘掉了“人”的因素。
而文學翻譯的特質,正在于以創造性叛逆爲表征的譯者主體性的充分體現,即古人所謂“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這是一種從翻譯實踐中領悟、體會到的意會知識,與諸般文學翻譯理論了無幹涉。